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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驾蓝灯“熄灭”后,“安全合规驱动”之路亮起

2026-08-06 06:02:16 来源:厦门桔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影视资讯网 查看更多详情

  智驾蓝灯“熄灭”之后

  7月29日,“智驾小蓝灯将被禁用”的话题冲上微博热搜第一。

  这盏安装在车辆顶部、外后视镜或尾部等位置的蓝色指示灯,因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785-2019《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》,自工业和信息化部第410批产品公告申报起,新申报车辆若搭载小蓝灯将不予通过产品公告。

  从2022年理想L9首次量产搭载到新车申报受限,小蓝灯走过了不到4年的普及历程。一束蓝光的浮沉,映照的正是智能驾驶从“营销驱动”迈向“安全合规驱动”的必经之路。

  从奔驰概念车“首秀”到国内新车争先“标配”

  小蓝灯的正式名称多为“自动驾驶系统状态指示灯”(ADS灯),驾驶者在开启L2级及以上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时自动亮起。其初衷并不复杂,是将看不见的智能驾驶状态可视化,便于其他道路参与者判断车辆动向,也为交通事故责任判定提供参考。

  记者了解到,这一设计最早可追溯至2015年奔驰发布的“F015”概念车。2019年,美国机动车工程师协会(SAE)发布J3134推荐性技术标准,首次提出自动驾驶汽车应使用蓝绿色光源标识状态。但该标准本质是行业推荐性标准,不具备法律强制力。

  在国内,理想汽车于2022年8月在L9上率先量产搭载。此后小鹏、蔚来、问界、比亚迪等品牌纷纷跟进。短短几年间,小蓝灯从45万元旗舰SUV下沉至10万元家用轿车,覆盖10余个品牌。2026年国内L2级辅助驾驶新车渗透率已达70.5%。

  然而,小蓝灯的快速普及始终缺少国标支撑。现行强制性国标GB 4785-2019规定民用汽车外部灯光仅限白、红、黄、琥珀四色,蓝色为特种车辆专属,不属民用许可范围。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征求意见稿曾拟要求L3级以上车辆配备ADS标志灯,但2024年正式版GB 5920-2024中相关条款被全部删除。政策层面的“留白”与车企的竞相搭载,形成了鲜明对照。

  放眼全球,美国联邦层面至今未出台关于智驾蓝灯的强制法规,仅少数州对L3级以上测试车提出配置要求;欧盟、美国等地区虽在推进智驾状态可视化标准,但尚未形成统一强制规范。特斯拉等车企并未加入智驾蓝灯的竞争。小蓝灯在中国市场的“繁荣”,更像是一场缺乏法规土壤的行业自发性“军备竞赛”。

  标准缺位引发安全隐患

  此次叫停的直接诱因,是小蓝灯在使用中暴露出的问题。中国汽车标准化研究院明确指出,当前小蓝灯存在灯光滥用情况。夜间开启的蓝光容易让其他道路参与者产生眩光,观感刺眼,干扰周边驾驶员对路况的判断。

  蔚来汽车副总裁马麟也公开表示,部分小蓝灯“有些比尾灯还亮”“让后车跟车时看着刺眼,有安全隐患”。由于缺乏统一标准,各家车企在RGB色值、亮度、安装位置上各行其是。灯带越做越长、亮度越做越高,只求在夜色中足够招摇。此外,在雨雾天气,这种非标准色光还会进一步降低道路信号的可识别性。

  更值得关注的是,小蓝灯打破了原有的交通博弈平衡。“蓝灯一开,随便加塞”——这句话在不少车友群中流传甚广。

  由于辅助驾驶系统普遍偏保守,会保持较大跟车距离、遇加塞倾向于避让,部分司机专挑亮着蓝灯的车辆加塞、别车甚至近距离尾随。一盏本意是提醒周围车辆“我在智驾”的灯,却意外把自己变成了马路上最显眼的“靶子”。旁边的车会加速卡位,前车会故意踩刹车试探。本该守护安全的提示灯,最终制造出更多道路矛盾。北方工业大学汽车产业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翔指出,有时开启小蓝灯反而增加了交通事故几率。

  “客观来说,辅助驾驶能力参差不齐。对于智驾能力强、安全上限高的车型来说,‘小蓝灯’是一个无形的品牌宣传。但对于智驾能力弱的车型来说,有时候就成为一个‘路障’,确实带来了道路安全风险。”奕境汽车品牌总经理曾清林也持同样的观点。

  不过,围绕“小蓝灯”存废,行业专家意见不一。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汽车工作委员会周昭介绍说,一派认为开启辅助驾驶应有外部显性标识,便于其他道路参与者预判;另一派则主张先制定标准,防止辅助驾驶功能被滥用。但无论哪种观点,都指向同一个方向:技术创新的前提,是安全有标准可依、风险有规则可循。

  探索合规与创新的边界

  针对已售存量车辆,目前暂无强制拆除或OTA关闭灯光的整改要求,已上市交付的存量带外置“小蓝灯”车型可正常上路行驶。从技术上说,关闭小蓝灯只需在软件层面设置代码即可,行业专家普遍认为存量车大概率会通过OTA关闭或升级的方式解决。

  其中,最便捷的方式是车企通过OTA远程升级直接关闭小蓝灯灯光输出,也可调整程序将智驾状态提示整合至合规的日行灯、转向灯,全程无需车主线下拆改。吉利、长安、岚图等企业已公开表态将严格遵循国家规定。

  北京市盈科(深圳)律师事务所律师于大钊对此进行了系统分析。他指出,小蓝灯本质上是车辆向外传递辅助驾驶状态的光信号装置。现行GB 4785-2019虽未明确禁止,但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标准未定义的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。“没有明文禁止”不等于车企可以自行设计、随意安装,核心法律问题在于是否合规、事故如何担责、消费者能否追偿,以及监管部门如何介入。

  在合规层面,于大钊强调,GB 4785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,对车辆准入、生产和销售具有约束力。灯光颜色、亮度、频闪、位置及启闭逻辑缺乏统一依据,可能涉及产品准入、生产一致性和产品安全责任。后续标准若限制或禁止使用,原则上应设置过渡期,已售车辆不宜一律强制拆除;但若装置存在眩光等危险,车企仍可能承担召回整改义务,可通过OTA关闭、降低亮度或更换灯具处理,费用原则上由车企承担。

  针对事故责任问题,于大钊认为,因小蓝灯引发事故应依据过错和因果关系划分责任。需结合道路监控、行车记录仪、灯光检测、环境亮度、系统日志及驾驶人操作综合判断。驾驶人存在超速、分心或未保持安全距离的,应承担相应责任;若灯光存在设计缺陷,并对事故具有实际原因力,车企也可能承担产品责任。

  “辅助驾驶不是无人驾驶,车可以辅助人开,但不能替人承担责任。技术越先进,驾驶员的注意义务并未减轻。”于大钊特别提醒,“对于普通驾驶者而言,理解这些规则不是法律考试题,而是出行中的‘避坑指南’——辅助驾驶再先进,握方向盘的手也不能松。”

  目前,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在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GB 4785标准修订工作。修订将重点明确三点:一是界定小蓝灯表达的驾驶状态,避免公众误认为车辆已实现完全自动驾驶;二是统一颜色、亮度、频闪、安装位置和昼夜调节要求;三是将灯光状态与辅助驾驶系统、事故数据记录和召回机制联动。起草单位名单中首次纳入了智能驾驶领域的代表企业。

  专家们强调,开启辅助驾驶的车辆不享有优先通行权。张翔明确表示,不管是自动驾驶还是人工驾驶,使用道路的权利都是相同的,发生交通事故时小蓝灯亮起也不能成为逃避责任的理由。

  小蓝灯的有序退场,折射的是智能驾驶从“营销驱动”迈向“安全合规驱动”的必经之路。于大钊总结道,监管不是限制创新,而是让技术信号可识别、风险可验证、责任可追溯。小蓝灯之争表面上是灯光标准问题,实质上是智能驾驶时代如何通过规则完善,在技术创新、公共安全与责任边界之间建立制度化平衡。

  (中青报·中青网记者 张真齐 来源:中国青年报)

【编辑:付子豪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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